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大家关注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【关注】山西省人大通过了《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

    信息发布者:段懿梅
    2019-01-29 08:49:47    来源:今日长子   转载

    1月20日,山西省人大通过了《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

    禁炮区域:

    (一)潞州区、上党区、潞城区、屯留区;

    (二)长子县丹朱镇、鲍店镇、岚水乡、大堡头镇、慈林镇、宋村乡、南漳镇,壶关县龙泉镇、黄山乡、五龙山乡、晋庄镇、集店乡、壶关经济开发区,平顺县青羊镇、苗庄镇、北社乡;

    (三)其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;

    (四)法律、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。

    在上述区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。

    惩罚标准:

   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,造成被侵害人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